本科生请假手续说明
时间:2013-09-30 作者:教务部 来源:中法学院 点击率:4013
学生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及时到课,需要提前请假,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病假应持有医院诊断证明。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院教务部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须经校区分管院长审批。如遇突发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应当及时持有关证明补假。
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要从严掌握。请假三天(含)以内的,由学院教务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区分管院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学校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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