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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2015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

时间:2014-12-30       作者:校区办公室       来源:校区办公室      点击率:


苏州校区关于2015年元旦、寒假(含春节)

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室: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校区2015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元旦:1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原安排在12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14日(星期日)进行。

二)寒假(含春节):126日至31日。

1、中法学院2013级全体本科生于126-22日参加法语强化学习班学习。2014级本科生可自愿参加寒假法语学习。

2、校区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及参加法语强化学习班授课的教师于23日开始放假,并提前于228日上班。

3、不需参加法语补习班授课的教师于127日开始放假,并提前于228日上班。

二、注意事项

1、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23日至227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放假前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2、放假前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班长统计各班同学离校情况后于121日前上报学生事务部(开太楼A203室,联系人:庞伟老师)。学生放假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返校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提交请假申请。

3、寒假期间,培训中心、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4、校区教职工需保证放假期间通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开学前不能按时到岗,请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

5、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6、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登记,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7、假期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校区办公室电话:62605288-6306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110

苏州校区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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