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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法学院2012级本科学年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5-12-03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2012级本科学年论文的通知

学年论文是中国人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学院2012级本科生学年论文撰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论文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年论文写作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指导教师

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情况选派论文指导教师(金融学专业、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指导教师详见《论文指导教师简介》(附件1-a、附件1-b);法语专业指导教师由法语教研中心具体安排)。请各位同学根据所学专业、指导教师简介以及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方向选择并填写《本科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由班长于12月7日前统一提交到开太楼A308办公室(法语专业同学根据法语教研中心具体要求安排)。每位同学须按优先次序填报两名指导教师,学院将根据填报结果和指导教师选择最终确定每位同学的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老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5名。

二、论文写作

学年论文应在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确立题目后认真写作,详见《中法学院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具体论文封面、格式、日程安排等请仔细阅读附件4、附件5。

三、论文完成时间

2012级学年论文最终提交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由各班班长统一将完整的学年论文材料(封面-提纲审阅表-论文主体-成绩评定表)提交至开太楼A308。

学年论文其他详细安排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联系中法学院教务部。联系电话:0512-62605812

中法学院

2015123

附件1-a.《2012级论文指导教师简介》(仅限金融学专业选择)

附件1-b.《2012级论文指导教师简介》(仅限国民经济管理专业选择)

附件2. 《本科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3. 《中法学院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4. 《学年论文的写作格式及装订要求》、《学年论文封面》、《学年论文写作提纲审阅表》、《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

附件5. 《学年论文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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