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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国际学院、中法学院,各部(室)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及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7-2018学年校办字3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校历,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校区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清明节:

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8日进行。

(二)春假和劳动节:

429日至56日放假调休。4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28日进行。

(三)端午节:

6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注意事项

(一)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春假和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429-56日。

(二)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部署,合理安排部门内部放假时间。

(三)请后勤管理部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的安全检查与防范工作。

(四)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假期期间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尤其在春假和劳动节放假前应召开班会说明假期相关注意事项,由班长统计学生离校情况,并于离校前将情况报送学生事务部(开太楼A203室,联系人:张老师),要求学生外出实习和回家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学生若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五)校区教职工要保证放假期间信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和防盗工作。

(六)开学时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须提前向各自的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办理请假手续。

(七)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八)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九)春假和劳动节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值班地点:开太楼B108室;

校区值班室电话:62605288-6108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555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办公室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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