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3-30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国际学院、中法学院,各部(室)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及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7-2018学年校办字3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校历,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校区2018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清明节: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4月8日进行。
(二)春假和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6日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8日进行。
(三)端午节:
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注意事项
(一)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春假和劳动节期间值班工作,值班时间为4月29日-5月6日。
(二)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部署,合理安排部门内部放假时间。
(三)请后勤管理部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的安全检查与防范工作。
(四)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假期期间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尤其在春假和劳动节放假前应召开班会说明假期相关注意事项,由班长统计学生离校情况,并于离校前将情况报送学生事务部(开太楼A203室,联系人:张老师),要求学生外出实习和回家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学生若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五)校区教职工要保证放假期间信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和防盗工作。
(六)开学时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须提前向各自的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并办理请假手续。
(七)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八)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九)春假和劳动节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值班地点:开太楼B108室;
校区值班室电话:62605288-6108;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555。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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