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5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关于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关于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为奖励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区将对2016-2017学年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研究生奖项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海航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级)、文体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校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等。

本科生奖项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级)、文体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校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等。

二、参评时限

本次奖励评审工作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在2016-2017学年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三、参评条件

(一)申请奖励的学生应为校区在籍的全日制脱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可以参评。按学校规定,所有专业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学金评选。

(二)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应爱国荣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能够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特长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三)未缴学费宿费、未按要求注册、评选年度有一门或以上科目不及格者,不予以参评。

(四)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者,不予以参评。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见附件5。

四、评审程序

(一)校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公示,并将候选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申报时间:9月25日-9月27日,未如期申报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学校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9月25日-10月12日

(二)校学生处就各类奖项候选名单进行复审,进行校级公示后,报学校和教育部审批。

(三)公布获奖名单。

五、评审注意事项

(一) 已经获得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赞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同一学生至多只能获得1项社会赞助类奖学金。

(五)申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至少需获得一项2016-2017年度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六)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进行参评。

六、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手册》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材料提交说明

(一) 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

1、提交相应奖学金申请表格。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包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填写相应的申请审批表(附件1、2);学校奖励项目中海航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京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分别填写相应申请表,其他奖励须填写“【其他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情见附件3)。申报学生须严格按照各表格要求填报,每人提交2份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表格签字处为本人手签。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供学术成果(2017年8月31日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成绩单、评选年度荣获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网上申报。校区推荐的各类奖学金候选学生需根据个人获奖情况,按照奖项要求及时在微人大服务中心如实填写“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申报”相关内容。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时间: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请各班于9月27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发送至icruc205@163.com邮箱,纸质版审批表(每人2份)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学校奖励项目申请材料:请各班于10月12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苏州校区**班级2016-2017学年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材料以“**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icruc205@163.com邮箱;纸制版汇总表(班主任签字)、各类申请表格(每人2份)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2605251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填写模板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各类奖励申报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学生奖励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7年9月25日



上一篇: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苏州校区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