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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作者:校区办公室       来源:校区办公室       点击率:


苏州校区办公室关于2019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

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室)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及学校《关于2019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8-2019学年校办字47号),按照学校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1.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春假和劳动节:4月28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4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原安排在4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27日进行。

3.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注意事项

(一)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春假及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后勤管理部在放假前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放假前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学生放假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返校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提交请假申请。

(三)图书馆、科研与社会服务部、苏州世纪明德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四)校区教职工需保证放假期间通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假期结束后,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请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

(五)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六)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登记,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七)假期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值班地点:开太楼B108室;

校区值班室电话:62605288-6108;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555。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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