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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际化办学与法语教学改革”高峰论坛通知

时间:2016-01-15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全国“国际化办学与法语教学改革”

高峰论坛通知

教育部外指委法语分委会各位委员,

(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各位理事,

有关院校法语专业负责人,

中法合作办学单位负责人,

法国使领馆、友好单位有关负责人:

为促进各相关院校、专业在国际化办学和法语教学方面的经验交流,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将于20164月举办全国“国际化办学与法语教学改革” 法语专业院长(系主任)高峰论坛。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主办,教育外指委法语分委员会、(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协办。现邀请各位委员、理事、院系负责人出席论坛会议,共同研讨国际化办学与法语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法语教育教学水平。

一、 一、论坛议题

1)中法国际化合作办学模式的实践与创新;

2)法语专业“3+n”或“n + n”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与思考;

3)在国际化合作背景下法语教学内容、教学法以及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4)非法语专业的法语语言教学如何与专业教学(经济、工程等)协调的经验交流;

5)中法教学的观念、思维与方法的异同以及双边如何相互衔接探讨;

6)法语教学中中国教师与外国教师的比例、管理和协调问题;

7)国际化合作办学学生的知识结构的构建与跨文化能力的培养问题;

8)国际化合作办学(法语专业或非法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与出路问题。

9)期待新思维、新探索、新教法(提供具体教学案例为佳)。

二、论坛日程如下:

415日(周五)

全天

与会人员报到

17:30-19:30

晚餐

416日(周六)

上午

开幕式、专题报告

下午

分论坛

417日(周日)

全天

自由活动,返程

报到地点:苏州敬斋酒店(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内,电话:0512-62601999

开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邮编:215123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8号)

注:

1)与会人员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不收取会务费。

2)请参会者务必在2016229日报名截止前填写并寄回所附的回执。

3)回执收到后经会务组审核,于3月中旬寄发正式邀请函(纸质)。

会务联系人:张老师、窦老师、段老师(0512-62605288转6308)

会务组邮箱rucifc2016@163.com

附件:全国“国际化办学与法语教学改革”回执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教育部外指委法语分委会

(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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