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校区关于2014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3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各位教师:
按照学校部署,2014年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在本学期进行,苏州校区拟评选7名院级教学优秀奖,并由“苏州校区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推荐1名教师参与学校级评选。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附件2),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校区评选工作说明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院级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
1. 在苏州校区工作满两个学期(含本学期),教师类型不限。
2. 本学院课堂教学工作量本学年不低于3学分。
3. 本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学生评估总分原则上为90分以上
(含90分),研究生课堂学生评估为优。学生评估分以教务处数字人大系统及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教学评估结果”为准。
4. 本学年内,未出现过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二)校级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
1名校级候选人由“评审小组”在院级人选中推荐产生。
1.在学校教学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在编教师,在苏州校区工作两个学期以上,校本部教师可以苏州校区名义申报。
2.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近三学年每学年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其中,近两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低于3学分。
3.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近两学年科研考核合格。
4. 近两学年每学期本科课堂学生评估总分原则上为95分以上(含95分),研究生课堂学生评估为优。学生评估分以教务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总册》及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教学评估结果”为准。
5. 近两学年内,未出现过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 长期承担本科基础课程的教师优先。
二、提交材料
提交《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教学优秀奖评审表》(附件4)1式2份。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校评选工作的按时进行,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务必在5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zhongfa@ruc.edu.cn邮箱,纸质版送交教务部开太楼A308办公室。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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