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2017春季学期中法学院首轮宿舍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14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关于2017春季学期中法学院首轮宿舍督查工作的通知

为营造温馨明亮、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倡导健康生活,引导学生向着高雅、科学、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洋溢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气息与蓬勃朝气。中法学院将进行春季学期首轮宿舍督察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3月16日-3月17日

二、督察范围:普查本科生所有宿舍

三、督察人员:公寓辅导员团队

四、督查评分标准

A项(安全有序度):

①无违章电器②线路规整放置,不乱搭乱接③无人在公寓内吸烟④及时锁门⑤用水安全有序

B项(房间整洁度):

①地面、墙面、厕所干净整洁,桌椅、门窗、床铺、台面干净无灰尘②无乱丢垃圾现象③门口无杂物、垃圾积存。

C项(物品规整度):

①个人用品和公共物品摆放规整有序;②桌面、床铺、柜架上的物品收拾比较整齐;③无自行车、宣传板等大件物品占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影响消防安全。

D项(整体舒适度):

①布置和装饰美观、大方、温馨,有一定的特色和文化内涵②空气清新,无恶浊臭味、烟味③无乱贴乱画现象。

E项(文明和谐度):

①有明确的宿舍文明公约和值班表并认真执行②对宿舍辅导员、维修人员亲切热情,积极配合③舍长认真负责④宿舍同学关系良好,无违纪行为⑤支持并热心参与公寓建设。

五、成绩核算方法

以上五项检查结果分别记为优、良、中、差四个级别。与参评标准贴合度越高得分越高,出现违反现象根据违反现象的程度和数量依次降低等级。

督查结果成绩:结果记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1)有四项以上(含四项)检查结果为“优”,且没有“中”和“差”,总计评为优秀;

2)有两项以上(含两项)检查结果为“差”,或存在违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到二十二条情况的,总计评为不合格;

3)未达到优秀标准,但各项结果中没有“差”,且不多于一个“中”的宿舍,总计评为良好;

4)其余情况记为合格。

六、注意事项

除了月度定期督查,辅导员团队还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每月督察将对优秀宿舍及不合格宿舍进行公示,优秀宿舍将颁发证书,不合格宿舍年度累计超过三次将影响宿舍成员评奖评优结果。

学生事务部

公寓辅导员团队

2017年3月14日



上一篇:2017年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下一篇:“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科学研究基金(本科生)”2015项目中法学院结项答辩日程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