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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5-03-06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关于本科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的通知

2011级、2013级、2014级本科班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需要重修、补修(补考)的同学们认真阅读并互相转告:

一、重修申请

凡此前学期必修科目有“未通过”(包括最终成绩<60,或记为F,学分绩点为0的情况),且未在此前学期安排重修的,需提交重修申请(见附件1)。 重修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安排重修。

申请重修科目需为本学期开设的相同中方课程(见附件3),原则上申请重修学生需随堂听课、完成课堂作业等,并随该课堂参加期末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

二、补修(补考)申请

凡此前因故申请科目缓考,因转专业需补修相关必修科目,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必修科目未修(未考)等情况,需提交补修(补考)申请(见附件2)。补修(补考)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安排补修(补考)。

因缓考而申请补修(补考)的学生可只参加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一般安排在学期初进行(补考申请通过后会提前告知考试安排);

因转专业或其他情况申请补修(补考)的学生,需随堂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学期末安排随教学班正常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请符合上述情况的同学,自行下载对应的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项目,并于截止时间前由学生本人提交至中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太楼A308)。

申请时间:3914:00——31317:00

教务办公室将在时间截止后集中处理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四、特殊情况说明

因教学方案变动导致某些课程停开或更改,需要重修该类课程的同学请先到教务办公室咨询。

中法学院教务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1:本科重修申请表

附件2:本科补修(补考)申请表

附件3: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中方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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