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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17-05-18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中法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中法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范选课相关事项,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以及学校相应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课方法及流程

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数字人大选课手册》。

二、选课内容

参见每学期学院官网发布的选课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凭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选课系统,无特殊情况请勿让其他同学代选,由于代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请不要将自己的密码告诉他人,以免被人误选。

2.选课及退课时间严格按照学院通知规定执行,请同学们按时选课和退课。网上选课和退课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课和退课申请。

3.计划退选的课程,请务必及时在网上退课,不要占用其他同学的课程资源,以便有需要的同学继续选课。如果在网上注册了课程而不参加教学环节或期末考试,成绩一律按“0”分处理,并记入成绩单及平均学分绩。

4.每类课程选够教学方案要求学分即可,超出部分如不及格无需重修。如果学分超出,也无法取消不理想课程分数,请大家不要盲目多选。

5.部分必修类课程将由学院教务秘书导入上课学生名单,同学们不能自行退课。如果该名单有误,请到教务部解决。

6.学生在选课结束后务必在主页面“我的教学(本科生)”项目中点击“我的课程表”,查看并确认自己选择的课程。同时,请同学们务必于新学期开学后确认所上课程均能在此课程表中查到,否则期末无法获得成绩。如有不符,请尽快与教务部联系。

7.如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请耐心等待,选课完成的同学请及时退出选课系统以缓解系统压力。同时,为了避免网络拥堵给同学们带来时间的浪费,请大家合理安排自己的选课计划和选课时间。

8.学生在选课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教务部反映。

四、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务部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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