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12-28 作者:校区办公室 来源:校区办公室 点击率:
关于2016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国际学院、中法学院,校区各部(室)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学校《关于2016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015—2016学年校办字23号)及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元旦
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含春节)
1月18日至2月21日。
全体在校生按校历规定放假。
全体教职员工于1月19日(星期二)开始放假,并提前于2月19日(星期五)上班。
二、注意事项
(一)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假期值班工作,后勤管理部放假前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放假前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班长统计各班同学离校情况后于1月8日前报学生事务部(开太楼A203室,联系人:庞伟老师)。学生放假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返校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提交请假申请。
(三)放假期间,科研与社会服务部、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四)校区教职工需保证放假期间通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请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
(五)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六)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登记,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七)假期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校区办公室电话:62605536;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110。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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