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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中法学院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时间:2019-09-07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办法中法学院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结合中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方案要求的重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环节相应学分,不得于当学期申请毕业和取得学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熟悉和掌握写作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需的资料,合理设计研究方案,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一定的独立见解;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楚,文字通顺。

毕业论文(设计)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根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除法语专业外,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字数为10000字左右。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由中法学院院长、教务部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及部分教师组成,由中法学院院长担任组长。职责包括:

(一)拟订中法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二)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诚信进行鉴定;

(四)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

(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六)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七)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选派和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根据教师、学生的实际人数选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体办法如下:

(一)法语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由法语教研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二)其他专业学生自行预选毕业论文(设计)志愿研究领域,由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专业以及志愿研究领域选择指导学生,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0人。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必要的交流,并将交流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中。指导教师具体职责包括:

(一)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志愿研究领域进行调整;

(二)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提纲及研究方案,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规范,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三)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中法学院根据学生专业分布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每个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本人可参与小组评审。

小组评审时每位小组成员独立对被评审论文(设计)给出百分制成绩,所有成员百分制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论文(设计)的小组评阅成绩。指导手册中要求同时保留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的原始评分表,同时将百分制成绩转换为等级制成绩进行记录。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确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初始成绩确定

毕业论文(设计)初始成绩由评审小组给出,成绩执行等级制。等级制与百分制成绩对应关系如下:

A/(90100) A-/(8689) B+/(8385) B/(8082) B-/(7679) C+/(7375) C/(7072) C-/(6669) D+/(6365) D/(6062) F/(60以下)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流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论文(设计)相关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经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讨论确定。

原则上不要求所有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需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初始成绩为A的;

2.学生本人对毕业论文(设计)初始成绩持有异议的;

3.经学院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的。

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需自备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答辩环节包括学生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并给定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同样执行等级制。

(三)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确定

不参加答辩的同学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以评审小组评定成绩为准,参加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的优秀率不得超过30%

五、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在学生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教师的指导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向学校推荐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指导教师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定工作,其中,入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学年全部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5%

六、毕业论文(设计)注意事项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和指导教师充分沟通,建议以研究具体问题为主,应能体现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设计)题目应考虑清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学生如需自拟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题目,需征得指导教师的许可。

指导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以及在研课题调整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设计)研究方向;

(二)合理安排论文(设计)写作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写作;

(三)写作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如需要指导教师课表、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同学可以到教务部办公室查询);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要求和教务处明发的论文封面格式进行调整、打印、装订。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纸质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勿因格式问题影响论文提交,进而影响正常毕业;

(五)严格遵守论文(设计)写作规范,不得抄袭。对于初步判定可能存在学术不规范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其送交至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诚信鉴定。经鉴定为学术不规范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其责令限期修改、下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处理;经鉴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并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开除学籍的处分。

根据规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需要通过中国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查重,并将合格的查重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同时提交,查重标准为重复率不能超过论文正文及引文总字数的15%

(六)其余相关规定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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