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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时间:2013-05-03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点击率:


苏州校区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苏州校区2013年毕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现将苏州校区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校区在籍的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国防定向除外)的毕业生不参评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四)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五)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应至少获得1次市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曾荣获光华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

(六)对于已落实去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变更原先意向的,除按学校有关违约规定程序办理外,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七)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校区)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校区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报校区学生事务部。

(三)提交校区主管领导审批。

(四)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公示。

(五)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3年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六)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

五、评选人数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各班级2013届毕业生人数的5%。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

(二)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均为各班级2013届毕业生总数的7.5%

注:除国防生外,其他在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算在基数内;2011级赴海外做志愿者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算在基数之内,不参评;2010级赴海外做志愿者今年毕业的学生可以参评;班级具体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六、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59(周四)上午11:30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icruc205@163.com , 并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市级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等)交至学生事务部(开太楼233)。

联系人:老师0512-62605218 靳老师、庞老师 0512-62605251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院级)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注:附件1中,学院填写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生类别栏填写硕士或博士;奖励等级填写校级或院级。

附件2中,学校填写中国人民大学。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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