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时间:2013-05-03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点击率:
苏州校区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苏州校区2013年毕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现将苏州校区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校区在籍的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国防定向除外)的毕业生不参评。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四)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五)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应至少获得1次市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曾荣获光华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
(六)对于已落实去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变更原先意向的,除按学校有关违约规定程序办理外,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七)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校区)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校区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报校区学生事务部。
(三)提交校区主管领导审批。
(四)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公示。
(五)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3年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六)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
五、评选人数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各班级2013届毕业生人数的5%。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
(二)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均为各班级2013届毕业生总数的7.5% 。
注:除国防生外,其他在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算在基数内;2011级赴海外做志愿者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算在基数之内,不参评;2010级赴海外做志愿者今年毕业的学生可以参评;班级具体名额请咨询
六、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
联系人: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院级)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注:附件1中,学院填写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生类别栏填写硕士或博士;奖励等级填写校级或院级。
附件2中,学校填写中国人民大学。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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