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中法学院关于执行第三学年赴法学习法语语言要求新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6-12-23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中法学院关于执行第三学年赴法学习法语语言要求新标准的通知

根据近几年学生在法学习的实际情况,以及法方合作院校的反馈意见,为保障学生在法学习期间能适应法方课程学习,并顺利拿到法方毕业文凭,经中法双方多次协商,现将第三学年赴法学习需要满足的法语语言标准通知如下:

一、TEF法语语言等级考试成绩达到B1水平及以上、或者TCF法语语言等级考试成绩达到B2及以上才能赴法进行第三学年的学习。

二、此标准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严格执行,2015级本科生参照之前标准执行。为确保学生出国手续顺利办理,所有相关成绩必须在出国当年的71日之前取得。

三、因法语成绩未达标而不能出国的学生,中法学院将在苏州校区组织法语强化学习,符合出国条件的,次年出国。

四、学生第五年赴法学习条件要求按法方合作院校相应的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20161223



上一篇:苏州校区财务部2016年度年终结账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7年元旦、寒假(含春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