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时间:2020-07-10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中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教学方案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一次专业实习,填写实习手册(详见附件2),实习手册最后需附上实习报告,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各班班长负责将班上同学实习手册的纸质版收齐汇总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批,若未完成必须通知班主任一同进行督促。指导教师审批后,各班班长将实习手册扫描成电子版PDF文件,之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至教务部。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例:“金融X+2017202XXX+姓名”。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实习手册封面实习报告成绩、评阅教师签字处和内页指导教师意见、总体评价、签字、评分等处均需班主任亲笔手写;实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也必须为原章和亲笔签名,不得为复印件、扫描件。

不按期完成专业实习将无法获得学分,影响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校区教务部吕老师(开太楼A308办公室,电话62606353,邮件:1386130873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2:(点击下载)《本科学生实习手册》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20710



上一篇:2020-2022年度修缮工程委托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项目审计综合比选公告
下一篇:苏州校区关于2019-2020学年暑期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