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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学生提交专业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2015级学生提交专业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的通知


中法学院2015级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一次专业实习,填写实习手册,并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手册模板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即为各班班主任,实习手册及实习报告上需指导教师意见、签字、评分的部分均需各班班主任亲笔手写,并在封面签字、给出成绩;实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也必须为原章和亲笔签名,不得为复印件、扫描件。实习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

请各班班长于2019329日前将全班同学的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收齐,电子版发送至13861308730@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部(开太楼A308办公室)。

专业实习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不按期提交实习手册和报告的同学将无法获得学分,影响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重视,按时提交。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部吕老师,联系电话0512-626052886353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2本科学生实习手册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教务部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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