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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一期屋面防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06       作者:后勤管理部       来源:后勤管理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一期屋面防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一期屋面防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一期屋面防水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一期屋面防水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修远楼两处四楼屋面防水处理,恢复修远楼四楼室内被破坏墙面,修远楼、开太楼所有与玻璃屋面交界处打胶以及修远楼、开太楼部分外墙防水。

三、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小写):400000.00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防水卷材检测报告;

5、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6、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2019年86-2019812日每天900--1630

获取地点: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5

工本费:每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圆整,售出后不退。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经法定检验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防水卷材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件;

4)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经办人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项目经理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原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826 13:30~ 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82614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9826 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

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新联大厦南楼905

联系人:张子恬/庞敬权

电 话:0512-68218649

传 真:0512-81879832

八、招标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607660

九、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十、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学校官网发布,敬请留意!

十一、公告期:本项目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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