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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时间:2021-06-23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中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教学方案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一次专业实习,填写实习手册(详见附件2),实习手册最后需附上实习报告,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第十三周结束前,各班班长负责将班上同学实习手册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汇总后纸质版提交指导教师审批电子版封包后提交教务部存档,若未完成必须通知班主任一同进行督促。电子版个人档案的命名格式例:“20XX级金融X班+20XX202XXX+姓名”电子版班级封包命名格式例:“20XX级金融X班-专业实习报告-共XX人”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实习手册封面实习报告成绩、评阅教师签字处和内页指导教师意见、总体评价、签字、评分等处均需班主任亲笔手写;实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也必须为实习单位原章和亲笔签名实习报告内文除以上规定以外的部分可使用机打作业以上均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扫描件。指导教师需在大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报告批改,并将汇总后的成绩表以及实习报告原件以班级为单位立即交到教务部存档。

不按期完成专业实习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学分,影响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校区教务部(开太楼A308办公室,电话62606353)。

特此通知。

附件1:(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2:(点击下载)《本科学生实习手册》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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