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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关于启动2014桑坦德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1-04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与桑坦德合作协议》有关规定,按照学生处下发的《关于启动桑坦德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获得与桑坦德银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正式邀请,参加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派出的国外交换学习项目(不包括寒/暑期学校项目,桑坦德银行协议院校名单见附件一)的学生。

2.获得与桑坦德银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正式邀请,参加于201412-20156月开展的国外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项目详情以学校主页实时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资助金额

桑坦德奖学金为获奖者提供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资助。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经费预算、项目地点、时长以及其他资助情况,学生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人。

三、申请条件

1.苏州校区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职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国防生)除外。

2遵守法律法规,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无不诚实守信行为;

3.学习勤奋努力,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含选修课)名列班级前2/3

4.需在前往国外高校前提出申请,参加项目期间或项目结束后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5.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只可获得一次桑坦德奖学金;

6.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赴西班牙、葡萄牙、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墨西哥、波多黎各、乌拉圭等国家和地区;

2)家庭经济困难,曾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或助学金;

3)曾为学校、校区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良好声誉。

四、工作流程

(一)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发布申请信息;

(二)苏州校区发布申请信息;

(三)申请学生将如下材料上交至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1.《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2.与桑坦德银行有合作协议的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交换学习、短期培训或研讨会项目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托福、雅思、四六级或其他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4.由苏州校区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含选修课)及班级排名情况证明;

5.个人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申请截止时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并注明预计可取得签证的日期);

(四)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请于20141112日(周三)上午11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送至校区学生事务部(开太楼205),申请表电子版发至icruc205@163.com

(五)苏州校区将审核合格的材料交至校本部学生处,学生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内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审查、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人和候选人;

(六)公示期满后,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桑坦德银行终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七)获奖学生到学生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八)获奖学生在国外期间务必保持电子邮箱畅通,项目结束后需向学生处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中英文双语的学习心得报告。

五、联系人

校本部学生处 钱老师 010-62514807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闫老师 0512-62600642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奖学金介绍与桑坦德银行协议院校名单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奖学金申请表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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