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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2月20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4-12-17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通知,201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1220日星期六(英语四级上午9:00——11:25考试,英语六级下午15:00——17:25考试)进行。现将考试要求强调如下:

一、全体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和《考生守则》的要求。

二、四级考生,须在1220日上午8:45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缺一不可),准时进入指定考场。凡入场开始十五分钟后才到的考生,即9:00,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六级考生,须在1220日下午14:45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成绩报告单(缺一不可)准时进入指定考场。凡入场开始十五分钟后才到的考生,即15:00,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学生证遗失的,由所在院系开具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函;身份证遗失的,应按《考生守则》上的要求,由公安户籍部门开具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信;准考证丢失的同学,此次无法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因现场无法办理,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五、除考试用的文具、接收器、耳机外,考生不得将书包或纸、本、书等带入考场内。考试所用的耳机式接收器(含电池)、2B铅笔、铅笔刀、签字笔或钢笔等文具均由考生自备。

六、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将试卷带离考场,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全体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七、考试中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考试违纪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按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学校规定从严处理。

特别注意: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所有考场均使用考试专用的耳机式接收器,考试当天不提供耳机!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件1:考生须知

附件2:考生守则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1、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2、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14:45开始)入场。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

3、考生凭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场(缺一不可),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4、考试用的耳机式接收器、电池、2B铅笔、橡皮、尺子、黑色签字笔等文具,均由考生自备。填写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做答。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5、禁止携带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进入考场。

6、考试规定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一、答题纸和试卷二均不能带走。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方可离开考场。

8、除小语种考试以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六级考试均使用公共放音,请考生携带专用的耳机式接收器。

附件2

一. 按照省级教育**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 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14:45开始)入场,入场(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报考六级的考生还须出示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单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 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音机,电子计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 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 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 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 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 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 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 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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