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时间:2022-06-24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中法学院2019级各位同学:
根据中法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一次专业实习,并填写实习手册(详见附件2),实习手册最后须附上实习报告,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的第十五周结束前,由各班班长负责将班上同学实习手册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汇总后,将纸质版提交指导教师审批,将电子版提交校区教务部存档;若未完成必须通知班主任一同进行督促。电子版个人实习手册请以“班级名称-学号-姓名”的格式进行命名,示例如下:“2019级金融X班-2019201XXX-姓名”;电子版班级压缩文件夹请按如下示例命名:“2019级金融X班-专业实习报告-共XX人”。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实习手册封面的实习报告成绩、评阅教师签字处和内页指导教师意见、总体评价、签字、评分等处均需班主任亲笔手写;实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也必须为实习单位原章和亲笔签名;实习报告内文除以上规定外的部分可使用电脑打印。以上均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扫描件。指导教师需在大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报告批改,并将汇总后的成绩表和实习报告原件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校区教务部存档。
不按期完成专业实习的学生将无法获得相应学分,影响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校区教务部王老师,联系方式:开太楼A308办公室,电话0512-62606118。
特此通知。
附件1:(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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