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13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关于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组、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关于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为奖励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区将对2013-2014学年度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说明
研究生奖项包括: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等.
本科生奖项包括:学习类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学金等.
二、参评时限
本次奖励工作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在2013-2014学年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参评条件
(一)申请奖励的学生应为校区在籍的全日制脱产二年级以上本科生、研究生。按学校规定,所有专业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学金评选。
(二)申报奖学金的学生应爱国荣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能够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特长或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三)评选年度有一门或以上科目不及格者,不予以参评。
(四)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者,不予以参评。
四、 评审注意事项
(一)为优化学习类奖学金获奖同学结构,原则上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项学习类奖学金(差额评选项目除外)。
(二)优秀学生干部与优秀班干部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申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至少需获得一项2013-2014年度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四)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进行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手册》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13-2014学年学生奖励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提交说明
(一)班级统一提交材料包括:
1.苏州校区**班级2013-2014学年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2.参评优秀班集体的班级提交班级事迹等材料(详见附件2)。
(二) 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
1.相应奖学金申请表格(详见附件3,包括国家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京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通鼎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申报学生须严格按照各表格要求填报,纸质版表格签字处为本人手签。荣誉类及其他奖项无申请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供学术成果(8月31日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评选年度荣获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请各班级于10月16日(周四)下午4:00前将电子版推荐名单汇总表、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材料(标题为**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发至icruc205@163.com邮箱,纸制版汇总表(班主任签字)、各类申请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开太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闫老师 0512-62600642)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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