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时间:2014-06-03 作者:苏州校区 来源:苏州校区 点击率:
各位2014届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苏州校区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
(一)校外接转组织关系
办理时间:2013年6月
1、请各班级党支部书记汇总本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区分京内、中央及京外),于6月12日(周四)前发送至校区党委邮箱(suzhouxiaoqudj@163.com);
2、校区党委核实“转出表”是否存在错误信息;
3、修订无误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4、6月下旬,校区党委将介绍信发至各党支部。
(二)校内接转组织关系
(例如,跨学院就读博士研究生,或者毕业后留校工作)
办理时间:2013年9月
1、校区党委开具【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本人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入学或入职单位党委;
二、 组织关系去向(即介绍信抬头)的正确填法
(一)信息准确的重要性
毕业生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难点在于采集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果信息有误,则会因为改办、重办导致工作量翻倍,更有损于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严肃性,并可能导致毕业生无法及时接转组织关系,产生历史遗留问题。
(二)如何保证信息准确
1、要求毕业生提供准确的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如仔细阅读就业单位的报到需知,或者询问该单位的组织部门、党务具体负责人,千万不能凭空臆测,或者仅仅询问单位的普通办事人员。
2、要求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规范,督促其认真负责、无一遗漏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三)组织关系去向应区分京内、中央及京外
“京内”是指转出到隶属北京市委的基层党委,京内的基层党委之间可以直接互相接转组织关系,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中央及京外”是指转出到北京市委管辖范围以外的党组织,该党组织需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的权限,开出的介绍信落款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组织关系去向一般为“中共某某委员会”或者“某某党委”,后面可以带上或者省略“组织部”、“组织处”、“党委工作部”几个字。
京内组织关系去向为北京市的基层党委,包括:
1、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等;
2、除非在市委工作,否则组织关系去向不能为“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中央及京外组织关系去向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中国铁路总公司政治部组织部及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四)出国、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尤其是预备党员,不及时接转可能导致无法按期转正,丢掉党员身份。
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者“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央及京外)。
三、 组织关系转出表Excel的格式
1、Excel文件应为.xls格式(office2003),不能为.xlsx格式(office2007),否则学校党委组织部系统将无法导入。
2、Excel文件及邮件命名为:***班级_转出_京内(中央及京外)。
3、Excel中只能有一张工作表,名为“tran”(transfer的缩写),如有多张工作表(如,Sheet1、Sheet2)应予以删除。
4、不能删除模板中任何一列,不能改变列与列之间顺序,不能填加标题行,不能留有空白行,否则导入系统后将会出现信息混乱。
5、各行格式规范如下:
姓名 |
学号 |
院系名称 |
工作单位 |
组织关系去向 |
正式预备 |
党费交至年月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党员联系方式 |
|
|
全部填写“苏州校区” |
|
|
正式 / 预备 |
2013.06 ★如果无法录入成上述格式,请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常规” |
男 / 女 |
|
汉 蒙古 ★不要写“族” |
文本格式 |
|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补办、改办
1、党员要妥善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期转移组织关系,避免介绍信过期或丢失。
2、改办组织关系的同学请不要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区党委要先了解情况→进行相关的审查、教育工作(包括个人书面材料、相关的证明、学院的审查意见)→重新办理转移手续。
3、改办、补办组织关系,党员个人应向校区党委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报告材料。内容包括:改办、补办的原因、情况说明(丢失组织关系的要写检查,认识自己的问题所在);
(2)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出具的个人政治情况材料;
(3)原组织关系介绍信。
联系人:靳兴初 联系电话:0512-62605251
附件1:班级-转出-京内-参考模板
附件2:班级-转出-中央及京外-参考模板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党委
2014年6月3日
上一篇: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军训工作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4年6月14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要求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