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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关于2018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7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关于2018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关于2018年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为奖励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区将对2017-2018学年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研究生奖项包括:学习学术类: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信善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文艺体育类:文体优秀奖学金;服务贡献类: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苏州校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本科生奖项包括:学习学术类:中国石油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立国奖学金、信善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文艺体育类:文体优秀奖学金;服务贡献类: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苏州校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个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以20181010日为时点,尚在违纪处分期的学生不能参评此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在201791日以前违纪受处分、无明确处分期限的学生,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处分的受处分期限,从受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处分期限(此计算方式仅适用于此次学生奖励评审)。

(二)凡考察学生在20172018学年表现的奖励项目,考察时限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

(三)本科生学习学术类奖学金评审以2017-2018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主要指标,评审等级排序主要以同年级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

三、评审程序

(一)校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公示,并将候选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二)校学生处就各类奖项候选名单进行复审,进行校级公示后,报学校和教育部审批。

(三)公布获奖名单。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 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习学术类奖学金。

(二)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进行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各奖项评审细则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17-2018学年学生奖励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班级具体推荐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材料提交说明

个人奖项申请材料:请各班于1022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2018年学生奖励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icruc205@163.com邮箱;纸制版汇总表(班主任签字)交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研究生学习学术类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供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2605251

附件:2018年学生奖励推荐名单汇总表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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