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的通知


中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教学方案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要求,本科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一次专业实习,填写实习手册(详见附件2),实习手册最后需附上实习报告,报告内容不少于3000字。

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各班班长将实习手册的纸质版提交指导教师审批。指导教师审批后,各班班长将实习手册扫描成电子版,之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结束前提交至教务部。

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为各班班主任。实习手册封面实习报告成绩、评阅教师签字处和内页指导教师意见、总体评价、签字、评分等处均需班主任亲笔手写;实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也必须为原章和亲笔签名,不得为复印件、扫描件。

不按期完成专业实习将无法获得学分,影响正常毕业,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校区教务部吕老师(开太楼A308办公室,电话62606353)。

特此通知。

附件1(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2(点击下载)《本科学生实习手册》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19年620



上一篇: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人事秘书招聘启事
下一篇:2019年中法学院各省市招生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