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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8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3-10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8项目的通知

中法学院全体同学: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8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办法(2014修订)》(详见附件1)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jiaowu.ruc.edu.cn/displaynews.php?id=7753)的具体要求,现就中法学院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8项目只面向20162017两级本科生申报,已经参加过历次创新实验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36日 — 314日)

项目申报负责人访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http://jiaowu.ruc.edu.cn/cxsy/index.asp( 通过教务处主页左下角链接图标进入)— “政策文件”栏目 —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文件及附件(2014修订)http://jiaowu.ruc.edu.cn/cxsy/displaynews.asp?id=23下载大创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纸质版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系),同时提交的还有《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相关内容(仅电子版)。

各学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和指导工作,为学生申报团队推荐项目指导教师。各学院自行确定公布学生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地点、纸质版材料份数及其他要求;

三、学院初评阶段(315日 — 322日)

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根据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组织项目初评工作,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推荐名单将在中法学院网站公示。

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四、学院(系)提交材料(322日 — 328日)

经本科教学主管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院系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学院拟推荐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大创纸质版1份,具体内容见大创网上下载的电子文件)送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纸质版要求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同时把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五、学校评审阶段(329日—46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开展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六、为切实提高学校大创项目的质量,院系应积极拓宽项目来源,统筹本科课程与实验教学、科研与创新创业教育环节的衔接,使大创项目与课程、实验项目、教师科研充分融合。

1.鼓励教师结合自己开设的课程培育大创项目,为学生提供前沿性、实践性选题,并指导学生结合课程完成大创项目。

2.院系在规划、制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时,应将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应包含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相关教学环节,针对学生调查研究、科研素养培养和高水平论文撰写安排专门的培养计划,并与学校大创项目充分结合。

3.院系应鼓励实验教学团队结合自己的实验项目培育大创项目,牵头负责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院系,应结合示范中心的职能,单独申报大创项目。原则上每个示范中心,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大创项目指导数量。

4.鼓励教师吸引本科生参与本人的科研项目,并将科研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培育大创项目。

5.对于通过以上来源申报的项目,请在申报时按以上几个类别注明项目来源,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依托课程类项目申报时请详细阅读《关于促进依托课程开展“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学院初审后确实质量较高的,可作出特别推荐,学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加大支持力度。确实不能在一个周期内完成的项目,请指导教师做好规划,并向学校申请持续支持,可由不同学生团队接续完成。

七、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学校教务处网站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8项目的全部材料,严格按学校要求操作。

教务部

2018310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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