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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合作协议 共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院”

时间:2015-11-20       作者:文/图 党群工作部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率:


为深化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搭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11月18日下午,苏州校区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共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院”。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卢厚林、副局长蔡文彪,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国际学院院长、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中法学院法方院长魏让方等出席仪式。仪式由院长助理兼学生事务部主任刘甡主持。

朱信凯院长代表苏州校区致辞。他首先对卢厚林局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他简要介绍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内的研究发展情况。他表示,当前技术性贸易壁垒愈演愈烈,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对于推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稳步发展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中央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设上取得显著成绩。此次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共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院”,可以发挥苏州校区的师资和学科优势,实现双方互利互惠、共赢发展,为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开创更多实质性、创新性的成果。

在介绍完卢厚林局长的基本情况后,朱信凯院长、魏让方院长代表苏州校区向卢厚林局长颁发苏州校区兼职教授聘书。

卢厚林局长在接受聘书后致辞。他介绍了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综合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他表示,苏州校区致力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工作,高度重视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在未来“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院”的建设中,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与苏州校区共享信息资源,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展开深入合作,不断完善和发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双方的科学研究水平,为国家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在观看完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宣传短片后,朱信凯院长、蔡文彪副局长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院”的共建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力推动苏州校区教学科研事业的开展,并将对苏州校区打造高水平“智库”产生积极影响。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副主任吴颖、法制处副处长胡宇航、通关处处长林军、风险处处长钱显明、人事处处长王红、技术性贸易措施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陈健骅、法制处副处长刘阳中、法制处副处长黄婷,苏州校区院长助理兼教学二部主任黄一顺、院长助理胡德宝、党群工作部主任靳兴初、办公室执行主任肖逸秋、财务室负责人祁萱、博士后夏薇等参加共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编辑: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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