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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来访 与中法学院签署共建法学合作办学项目协议

时间:2017-04-10       作者:文/图 国际事务部       来源:国际事务部      点击率:


4月7-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外事办公室主任陈磊到访苏州校区,与中法学院签署《共建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并与“中欧欧洲法”项目学员座谈交流。

4月7日晚,韩大元一行抵达校区后,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热情会见了韩大元一行,并与来访校区的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法学院院长Hugues Kenfacak,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院长Marie-ElisabethAndre、教授Frederic Sudre一行,就多方共建中法学院法学专业的问题进行了工作会谈,深入地研讨了在中法学院框架内开设法学专业的各项技术性细节,并在原则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4月8日上午,中法学院与法学院共建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签约仪式在苏州校区开太楼第一会议室举行。

签约仪式由石佳友主持。他介绍了中法学院与法学院共建法学合作办学项目的背景和历程。他强调,双方共建法学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以实际行动推进学校的双一流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国际性的重大举措,也是为未来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变革而培养和储备人才的有益尝试。

朱信凯代表苏州校区致辞。他高度评价了法学院与苏州校区在历史上的合作,对“中欧欧洲法”项目的生源质量表示赞赏。他认为,“中欧欧洲法”项目的设计初衷和战略意义,正契合苏州校区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化桥头堡的定位;第二期、第三期项目的开办实践已证明,项目的设计是科学的、成果是明显的,特别是第二期项目的十名同学,经过七个多月的学习,实现了从法语零起点到全体B2以上的成绩;这样的教学实践,是对校区语言教学的有益探索,这样的优异成绩,也是对校区全体同学的鼓励和鞭策。朱信凯感谢法学院长期以来对苏州校区的信任和支持,并预祝第三期项目的同学们能够顺利结业,祝中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顺利、成功。

韩大元代表法学院致辞。他表示,法学院从2009年开始就参与了苏州校区的建设与发展,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成功由法学院主办、苏州校区承办,两个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全方位的合作共建格局,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代表法学院感谢苏州校区所提供的支持与帮助,并表示此次双方签署《共建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将开启一个新的合作篇章。在中法学院的框架内合作开设法学专业,不仅是对中法学院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平台的充分利用,也将进一步丰富中法学院的学科内涵、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推动学校国际性的提升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最后,他预祝中法学院的法学专业申报开办一帆风顺,祝中法学院越办越好。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法学院共建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协议》。

仪式结束后,韩大元、石佳友与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外事办公室主任陈磊、教授贾林青以及苏州校区国际事务部执行主任陈超、副教授林承铎等与第三期“中欧欧洲法项目”的全体同学进行了座谈交流。在座谈中,各位老师认真听取了每位同学参与项目的感想与心得,对需要法学院、苏州校区、日内瓦大学共同提供帮助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和答复。韩大元勉励同学们要以最高标准努力学习,以高度的使命感、以面向未来面对全球的胸襟,攻克学习生活中的种种难关,将人大精神进行传承和发扬。座谈中,各位老师还就**、安乐死、同性恋婚姻等主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从2015年11月中法学院启动新一期合作办学协议修订续签工作开始,拓展中法学院的办学专业始终被视为校区的重点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苏州校区与人大法学院和外方合作院校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与沟通。韩大元一行此次到访苏州校区并签署合作协议,同时与中法学院及外方院校代表进行深入会谈,标志着中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筹办已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

(编辑:詹惠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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