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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

时间:2016-04-05       作者:       来源:高校人才网      点击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新闻中心是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面向全国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
新媒体处
(二)专业
管理类、经济类、新闻传播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6年3月22日—4月5日将个人简历及填写好的《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xwzx@sasac.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专业。
应聘人随简历及报名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执)业资格或专业能力资格证书;③发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2、注意事项
应聘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根据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无适合人选,则该职位空缺),在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名咨询电话:(010)64470992。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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