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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时间:2013-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一、申请、培养阶段

1、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报告

2、党支部:及时安排专人与对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思想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

3、党支部:安排申请人参加党章学习小组

4、党支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后,经支部会议讨论研究,推荐积极分子中的条件较好的参加院系党校的培训学习

5、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院(系)团委审定,确定向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优”材料代表的是院(系)团委的意见,可由团支部书记或班长执笔,不得由他人代劳)。

6、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落实联系人

7、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定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

8、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和团支部推优情况

召开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上报院党委(党总支)

审批

二、发展阶段

1.党委(党总支):将列入发展计划的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2. 党支部: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发展对象逐一广泛征求党外意见(征求党外意见一般应当是召开座谈会的原始记录,到会人数应占班级总人数的80%以上)。

3.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团支部推优情况、征求党外意见以及外调政审情况等提交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决定是否发展入党。

4.党支部:经讨论决定进入发展程序的发展对象,将有关材料整理并上报院(系)党委

上报材料:入党申请书

思想汇报

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团支部推优材料

党内外群众意见

政审材料

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

5.院(系)党委:逐一审阅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材料,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

报送材料:院(系)党委讨论后确定发展对象的报告

发展对象考察期间的全部材料

6.院(系)党委:推荐发展对象进入校党校学习,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展

7.党委组织部: 1)党校结业考试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为期十天的发展对象情况公示

2)审阅党委(总支)报送的发展对象材料

3)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8.院(系)党委:领取“入党志愿书”,布置党支部填写“入党志愿书”工作

9.党支部:发“入党志愿书”前的谈话,布置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草稿)

1)确定入党介绍人

2)对“入党志愿书”(草稿)进行审查

3)申请人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

4)拟定“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接收、议程及布置会场等

10.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主题: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序:(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3)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

4)党小组、支委会汇报审查意见

5)大会讨论

6)大会表决,做出支部大会决议

7)申请人表态

11.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支委会的书面意见一同上报党委(党总支)审批。

12.院(系)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谈话内容: 1)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

员义务、权利的情况,政治思想觉悟。

2)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

13.院(系)党委:召开党委会,就党支部报送的全部材料和谈话的

情况进行讨论,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党。

14.院(系)党委:(1)向党支部填发“发展党员通知书”

2)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登记备案(党委会审批一周内)

15.党支部:(1)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党总支)的审批决定。

2)与新党员谈话

谈话内容:(a)通知其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b)提出要求

c)编入党支部

16.院系党委(党总支):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可根据情况自

行确定时间)

1)确定宣誓的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5)入党宣誓仪式

程:奏(唱)《国际歌》

致开会词

宣誓

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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