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学院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中法学院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法学院2020级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和学校教务处关于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中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适用对象
中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
二、转专业条件
(一)确有专长,更适合在中法学院其它专业学习。
(二)已修公共课的成绩应在“B”以上(不低于80分),专业课成绩在“C”以上(不低于70分,拟从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转入法语专业的同学专业课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转专业程序
(一)公布计划。本年度2020级各专业可接受人数均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根据学校要求和中法学院实际情况,金融学专业拟接收不超过10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拟接收不超过4人,法语专业拟接收不超过3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拟接收不超过3人。
(二)学生申请。4月21日-5月7日,拟转专业的学生通过“本科教学管理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学生管理—转专业管理模块填报转专业申请,生成《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在中法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中法学院)》(附件2),将两份审批表打印、签字并提交给班主任。
(三)学生所在专业审批和推荐。5月7日-5月11日,拟转专业学生的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中法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将通过审批学生的两份申请表报送苏州校区教务部。
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金融学专业转出不超过10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转出不超过4人,法语专业转出不超过3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转出不超过3人。
(四)接收专业考核及审批。5月12日-5月21日,接收专业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并在中法学院网站公布初选名单;组织拟转专业学生笔试与面试;根据申请学生已修课程成绩、笔试及面试成绩等综合排序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笔试内容为:
1.拟转入法语专业,科目:法语综合;
2.拟转入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科目:数学综合、经济学综合;
3.拟转入金融学专业,科目:数学综合、金融学基础;
4.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科目:数学综合。
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评委提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最终绩点计算方法:已获得总学分绩点占50%,笔试成绩对应绩点占25%,面试成绩对应绩点占25%,满分4.0(计算小数点至能获得排序为止)。
(五)结果公布。苏州校区教务部按程序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上报学校,经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委员会审议后,学校教务处在网站公示本年度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六)学籍变更。本学期结束前,获批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报学生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根据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班级重新编排工作,学生按照转入专业选修下学期课程。
四、培养方案和学分
(一)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应按新转入专业及年级教学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补修全部专业课程。
(二)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经学院认定后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
(三)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该学期全部修读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该生成绩册中,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对转专业工作相关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向苏州校区教务部提出申诉,教务部会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二)相关事项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州校区教务部 吕老师
电 话:0512-62606353
六、本办法由苏州校区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中法学院
2021年4月20日
1 / 4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本科生科研基金”2021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献礼建党百年——原创话剧《师者》演员招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