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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苏州校区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3-25       作者:苏州校区       来源:苏州校区      点击率: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和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清明节、春假、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清明节

45日放假,46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假

428日至30日放假。425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26日(星期日)、427日(星期一)放假连休,原安排在427日的课程调至425日进行。

(三)劳动节

5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

620日放假,622日(星期一)补休。

二、注意事项:

1、校区办公室负责安排春假及劳动节期间的值班工作,放假前与物业部门共同做好校区重点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2、放假前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的安全和卫生防疫意识教育。班长统计各班同学离校情况后于421日前上报学生事务部(开太楼A203室,联系人:庞伟老师)。学生放假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返校需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提交请假申请。

3、放假期间,培训中心、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4、校区教职工需保证放假期间通讯畅通,做好个人办公室和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校区教职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请提前与分管领导联系。

5、放假期间图书馆开馆安排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6、物业部门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区巡逻和楼宇出入询查、登记,做好校区安全保卫工作。

7、假期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校区办公室电话:62605288-6306

物业办公室电话:62605288-6110

苏州校区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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