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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5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3-26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中法学院全体同学: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5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附件1)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5项目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现就中法学院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5项目只面向20132014两级本科生申报,已经参加过历次创新实验计划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阶段(325日——424日)

项目申报负责人访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通过教务处主页左下角链接图标进入)—— “政策文件”栏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文件及附件下载”处下载项目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到开太楼A308办公室,同时提交的还有《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相关内容(仅电子版);

三、学院初评阶段(425日——515日)

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根据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项目初评,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推荐名单将在校区网站公示。

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五、学校评审阶段(520日——527日)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开展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六、其他事宜

学校教务处为指导项目申报,帮助同学了解我校创新实验计划开展情况,将于41日、418日举办两次活动(具体信息于教务处通知中查看),地点在北京。时间合适且有意申报本年度项目的同学可以参与,不做强制要求。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学校教务处网站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5项目的全部材料,严格按学校要求操作。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5项目的通知》

中法学院教务部

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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