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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校区关于2021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关于2021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关于2021年学生奖励集中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为奖励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区将对2020-2021学年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生奖项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学金。

荣誉称号项目为三好学生。

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包括:学习学术类: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服务贡献类: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苏州校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项目包括:学习学术类:中国石油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艺体育类:文体优秀奖学金;服务贡献类: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苏州校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个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参评学生须在规定的评奖考察时段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到通报批评。

(二)凡考察学生在2020—2021学年表现的奖励项目,考察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以2020-2021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主要指标,评审等级排序主要以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若排名一致则依次比较平均学分绩点后三位、优秀科目数、良好科目数。成绩以教务系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

三、评审程序

(一)校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公示,并将候选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二)校学生处组织对各奖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人选,校级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各奖项获奖人选。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习学术类奖学金。

(二)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各奖项评审细则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20-2021学年学生奖励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班级具体推荐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班于10月27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2021年学生奖励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szruc203@163.com邮箱;纸制版汇总表(班主任签字)交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研究生学习学术类奖学金申请者,还需填写“研究生学习学术类奖学金申请人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成绩单,与班级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且不接受以个人形式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 0512-62605251


附件1:苏州校区2021年学生奖励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学习学术类奖学金申请表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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