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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办理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4-02-24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2010级、2012级本科班同学:

根据相关安排,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并互相转告:

一、重修申请

凡此前学期必修科目有“未通过”(包括最终成绩<60,或记为F等学分绩点为0的情况),且未在此前学期安排重修的,需提交重修申请(见附件1)。

重修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安排重修。申请重修课程需本学期开设相同课程,原则上申请重修学生需随堂听课、完成课堂作业等,并随该课堂参加期末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

二、补修(补考)申请

凡此前因故申请科目缓考,因转专业需补修相关必修科目,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必修科目未修(未考)等情况,需提交补修(补考)申请(见附件2)。

补修(补考)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安排补修(补考)。

缓考课程申请补修(补考)学生可只参加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一般安排在学期初进行(申请通过后会提前告知考试安排);

转专业等其他情况申请的补修(补考),需随堂进行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学期末随堂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请有上述情况的同学,自行下载对应的申请表(详见附件),认真填写相关项目,并于以下截止时间前交至中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太楼A308):

即日起截至33日(星期一)17:00前。

教务办公室将集中处理上述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四、特殊情况说明

因教学方案变动导致某些课程停开或更改,需要重修该类课程的同学请先到教务办公室咨询。

附件1:重新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2:补修(补考)申请表(点击下载)

中法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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