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法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4-23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法学院2023级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28号)、《中法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学校教务处关于2024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中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中法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品行良好,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三)认真学习,已修通识模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外语、公共数学、公共体育课程无不及格课程且其中以百分制计算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B(不低于80分);已修专业课成绩不低于C(不低于70分,拟从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人力资源管理、传播学专业转入法语专业的同学专业课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60分);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四)中法学院学生仅限在本学院内部进行转专业。
二、转专业程序
(一)公布计划。各专业拟接收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本年度,金融学专业接收不超过14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接收不超过3人,法语专业接收不超过3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接收不超过4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接收不超过2人,传播学专业接收不超过2人。
如果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有可能获得转出资格的人数超出本专业转出人数限制,则以原专业全部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确定拟转出人选。
(二)学生申请。4月25日8:00-5月9日17:00,学生通过“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的“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模块填报转专业申请;提交申请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及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到教务部。
(三)学生所在专业审批和推荐。5月10-17日,学院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并将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本年度,金融学专业转出不超过14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转出不超过3人,法语专业转出不超过3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转出不超过4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转出不超过2人,传播学专业转出不超过2人。
(四)接收专业考核及审批。5月18-27日,接收专业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并在中法学院网站公布初选名单;学院根据公布的接收人数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确定接收考核入围名单并组织接收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考核内容为:
1.拟转入法语专业,考试科目为法语综合;
2.拟转入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数学综合、经济学综合;
3.拟转入金融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数学综合、金融学基础;
4.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数学综合;
5.拟转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管理学综合;
6.拟转入传播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传播学综合。
面试考核内容为:
1.学生自我介绍;
2.评委就学生转专业动机及专业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转专业考核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全部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占50%,笔试成绩对应绩点占25%,面试成绩对应绩点占25%,满分4.0(计算小数点至能获得排序为止)。
学院将根据接收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和接收计划,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结果公布。6月,本科人才培养委员会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在网站公示本年度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六)学籍变更。本学期结束前,获批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报学生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根据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班级重新编排工作,学生按照转入专业选修下学期课程。
三、其他事项
(一)学生对转专业工作相关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向苏州校区教务部提出申诉,教务部会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二)相关事项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州校区教务部 邹老师
邮箱:zouying0901@163.com
四、本通知由苏州校区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28号)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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