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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2019届“毕业十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07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苏州校区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2019届“毕业十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为推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和我的祖国”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挖掘、表彰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的精神风貌,引导积极向上的毕业文化,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2019届“毕业十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州校区现启动“毕业十星”评选活动,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规则

2019毕业十星包括学习之星学术之星奉献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文艺之星挑战之星自强之星开拓之星求是之星。参评基本条件、评选标准等详见附件1

二、评选流程

(一)提交申报材料(即日起—511日)

毕业十星候选人采取学生申报、校区审核推荐的形式产生。

参选学生须于511日(周六)晚2400前在微人大服务中心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毕业十星’申请表(申请类),并在表内上传个人申报材料、个人成果附件及个人照片。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同时,需要将个人申请材料、个人成果附件及个人生活照,一并发邮件至邮箱iruc205@163.com,如未按时发送视为放弃申请。

(二)校区审核推荐(512日至15日)

校区审核参选学生材料后,将推荐名单上报校学工部。

(三)专家评审(516日至525日)

学工部根据“毕业十星”类别,组建专家评审团,对各类别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出具评审意见。

(四)公示及审批(5月下旬)

学工部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从入围学生中选出毕业十星”10人及提名奖获得者20人,在微人大及学工部主页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审批。

(五)颁奖(6月)

毕业十星颁奖仪式将在全校毕业典礼上举行。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将在毕业专题网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

2.“毕业十星”及提名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材料将集结成册,作为2019级同学的入学教育材料。

 

联系人: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刘老师  01062512521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王老师  051262605251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十星”评审细则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2019届“毕业十星”申报材料要求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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