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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苏州校区第十一届“五•四”青春歌会的通知

时间:2021-04-12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关于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苏州校区第十一届“五·四”青春歌会的通知


各基层团支部、各班级:

青春心向党,奋斗新征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温党的百年光辉历程,进一步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苏州校区拟举办第十一届“五·四”青春歌会。先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14:00

二、比赛地点

图书馆报告厅

三、参赛人员

苏州校区2020级各班级(其他年级自愿参赛)

四、赛制及奖项设置

参赛队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表演,每支队伍演唱两首歌曲,累计时长(含进退场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一首比赛曲目须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担当青年使命”、“歌颂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时代主旋律相关。

参赛队伍由专业评委现场打分,设团体奖和单项奖。

1.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组织奖1名。

2.单项奖:最佳指挥奖2名,研究生队伍、本科生队伍各选1名。团体奖项和单项奖分别计分,单独评奖,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1.每支队伍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报名参赛(2019级班级可自愿参加)。请班级负责人于4月23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rucszyh@163.com。

2.各参赛队伍须将合唱伴奏、班级宣传视频(1分钟以内)、班级宣传照或排练花絮照(5-8张)、宣传文稿(600字左右)于5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rucszyh@163.com。以上材料用于参赛队伍前期宣传及比赛入场时班级风采展示,要求内容积极向上,表现形式多样,充分展现青春风采。

3.参赛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90%,工作人员将在比赛现场核查人数,少1人扣0.02分,上限0.2分。

4.请遵守彩排及比赛现场秩序,积极配合校区研究生会现场协调工作,听从指挥与安排,确保大赛有序进行。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600642

附件:

附件一:苏州校区第十一届“五•四”青春歌会报名表

附件二:苏州校区第十一届“五•四”青春歌会奖项设置及评分细则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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