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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5-09-19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关于2015-2016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的通知

中法学院2012级、2014级各专业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补修(补考)申请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需要重修、补修(补考)的同学们认真阅读并互相转告:

一、重修申请

凡此前学期必修科目有“未通过”(包括最终成绩<60,或记为F,学分绩点为0的情况,已“通过”科目不能重修),且未在此前学期安排重修通过的,需提交重修申请(附件1)。重修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后安排重修。

申请重修科目须为本学期开设的相同中方课程(本学期开课详情参考中法学院官网的《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课程安排》),原则上申请重修学生需随堂听课、完成课堂作业等,并随该课堂参加期末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学生在提交重修申请后务必主动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协调好上课时间。

二、补修(补考)申请

凡此前有课程因故申请缓考,或因转专业后需补修新专业必修科目,或因休学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必修科目未修(未考)等情况,需提交补修(补考)申请(附件2)。补修(补考)申请由教务部门审核,经相关教研室或任课教师同意安排补修(补考)。

因缓考而申请补考的学生可只参加考试,获得该科目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会在补考申请通过后会提前告知;

因转专业或其他情况申请补修的学生,须在提交申请后主动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随堂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学期末随教学班正常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流程

请符合上述情况的同学,自行下载对应的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项目,并于截止时间前由学生本人提交至中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太楼A308)。

申请时间:9219:00——92516:00

教务办公室将在时间截止后集中处理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四、特殊情况说明

因教学方案变动导致某些课程停开或更改,需要重修该类课程的同学请先到教务办公室咨询。

2012级同学请对照本专业教学方案仔细检查所修课程(包括中方、法方课程),需要重修的,可于第三学年法方成绩登陆完成后一并提交。

中法学院教务部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本科重修申请表

附件2:本科补修(补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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