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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20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5-22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20项目的通知

中法学院全体同学: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20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办法(2014修订)》(详见附件1)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jiaowu.ruc.edu.cn/displaynews.php?id=7753)的具体要求,现就中法学院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0项目只面向20182019两级本科生申报,本次仅接受创新实验计划申报。已经参加过历次创新实验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521日 — 610日)

项目申报负责人访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http://jiaowu.ruc.edu.cn/cxsy/index.asp( 通过教务处主页左下角链接图标进入)— “政策文件”栏目 —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文件及附件(2014修订)http://jiaowu.ruc.edu.cn/cxsy/displaynews.asp?id=23下载大创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纸质版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给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系),同时提交的还有《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相关内容(仅电子版)。

按照本学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项目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一栏可直接输入姓名,“指导导师意见和签名”一栏可上传指导教师的推荐邮件截图。

三、学院初评阶段(611日 — 620日)

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根据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组织项目初评工作,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推荐名单将在中法学院网站公示3日。

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四、学校评审阶段(621日—624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开展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五、项目申报及管理要求

()2020年立项项目计划运行周期为1年,项目预计结项时间为20216月(项目结项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各项目团队在开展项目研究过程中要结合学校和当地疫情防控总要求,在不具备实地调查研究的条件时暂不进行实地调研。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及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国家级大创项目和北京市级大创项目将按照1:2的比例进行立项,全校立项项目总数基本与往年相同。

()为了提高项目质量,请各院系严格把关,并注重项目过程管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给予必要的支持,提醒学生按时报销经费,并督促学生按照学校项目管理办法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同一项目禁止通过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项目全部申报资格,同时取消学生下一年度教务处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资格。学院(系)应统筹分配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的项目分配,尽量扩大学生覆盖面,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

如有未结项的大创或科研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

()按照近几年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大创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科研基金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3人。鼓励跨院系、跨学科组队申报项目。

()为了提高科研基金项目质量,原则上每个项目资金不少于1万元。学院可以自筹资金支持为学生开展科研基金项目,学校公示时将学院支持资金一并公示。

()为切实提高学校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的质量,院系应积极拓宽项目来源,统筹本科课程与实验教学、科研与创新创业教育环节的衔接,使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与课程、实验项目、教师科研充分融合。

1. 鼓励教师结合自己开设的课程培育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为学生提供前沿性、实践性选题,并指导学生结合课程完成大创和研究基金项目。

2. 院系在规划、制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时,应将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应包含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相关教学环节,针对学生调查研究、科研素养培养和高水平论文撰写安排专门的培养计划,并与学校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充分结合。

3. 院系应鼓励实验教学团队结合自己的实验项目培育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牵头负责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院系,应结合示范中心的职能,单独申报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原则上每个示范中心,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指导数量。

4. 鼓励教师吸引本科生参与本人的科研项目,并将科研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培育大创和科研基金项目。

5. 对于通过以上来源申报的项目,请在申报时按以上几个类别注明项目来源,如:依托课程类、依托实验项目类、依托教师科研项目类、普通类,依托课程类项目申报时请详细阅读《关于促进依托课程开展“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和“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学院初审后确实质量较高的,可作出特别推荐,学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加大支持力度。确实不能在一个周期内完成的项目,请指导教师做好规划,并向学校申请持续支持,可由不同学生团队接续完成。

六、其他事宜

各项目自立项之后,除参军等特殊重大因素以外,不允许更换小组的任何成员。科研项目的变更需提出申请后由教务处进行审议。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学校教务处网站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8项目的全部材料,严格按学校要求操作。

教务部

2020521


附件1:(点击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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