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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4-05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关于组织申报中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的通知

中法学院全体同学: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详见附件1)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的通知》(附件2)的具体要求,现就中法学院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7项目只面向2015、2016两级本科生申报,已经参加过历次创新实验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报。

二、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4月1日——4月21日)

项目申报负责人访问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网”(通过教务处主页左下角链接图标进入)—— “政策文件”栏目——“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文件及附件下载”处下载项目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到开太楼A308办公室,同时提交的还有《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中的相关内容(仅电子版);

三、学院初评阶段(4月24日——5月12日 )

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根据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组织项目初评工作,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推荐名单将在中法学院网站公示。

经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学院拟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四、学校评审阶段(5月15日——5月17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开展立项评审和筛选工作,最终确定立项的项目及其级别,经公示后报相关上级部门批准备案,下达立项通知,启动项目运行。

五、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各位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学校教务处网站的通知及“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的全部材料,严格按学校要求操作。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4修订)》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17项目的通知》

教务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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