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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学院教学事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苏州校区召开

时间:2013-09-29       作者:文/乔乔 图/任瑾 王梦瑶       来源:中法学院      点击率:


9月26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教学事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苏州校区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法学院法方院长魏让方,苏州校区党委副书记、国际学院副院长刘晓梅,国际学院副院长李明奎,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旋天颖以及中法双方相关学科专家代表、苏州校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会议由刘晓梅副院长主持。

刘晓梅副院长、魏让方院长分别介绍了双方与会人员情况。刘晓梅副院长强调,教学事务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中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中法双方共同努力,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当然,中法学院仍处在初创阶段,面临着一系列的压力和挑战。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围绕中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原有教学方案的不足及过去一年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法双方专家面对面地进一步沟通与交流,改进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魏让方院长表示希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齐心协力办好中法学院,开辟出一条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方向。

旋天颖副处长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方案制定的要求。她强调,学校一贯坚持“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深化教学体制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体系,4月份正式发布了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实课程、国际研学、名师沙龙、拓展支持、全员导师、研究实践、双选认证、公益服务等八项制度,在本科人才培养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旋天颖副处长提出,中法学院作为学校的二级学院,秉承了学校的光荣传统,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在落实人才培养路线图中已有较大进展。她希望学院继续加强中法双方沟通,充分发挥国际化合作办学特色,进一步推进精实课程建设,整合和减少重复性课程设置,合理安排课程授课时长,提高教学质量。

李明奎副院长表示,中法学院按照“高水平、有特色、国际性”的发展定位,以培养能够在东西方两个文化平台上自由行走的国际性人才为目标,是中法双方合作办学的优秀成果。他强调,中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体系设计、国际化师资安排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希望大家发挥特色,在课程体系制定、师资选派、管理团队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

随后,会议按照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和法语三个专业分组,围绕教学方案进行了长达四个小时的讨论,在课程体系设计上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显著成效。中法学院在法教学事务协调组织人Frédéric PLANCHÉ(保罗•瓦莱里大学),在法教学事务负责人Catherine HELBERT(巴黎索邦大学)、Bruno CAMUS(KEDGE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刘瑞、苏州校区法语教研中心主任冯寿农、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何青、新闻学院教师陈继静等专家参加讨论。

下午,双方在第一会议室进行了会议总结,肯定了此次会议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将围绕已达成的共识,精诚合作,力争使得人才培养工作更加完善。

(编辑: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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