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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的法律应对”国际研讨会在苏州校区召开

时间:2018-05-24       作者:文/国际事务部 图/党群工作部       来源:国际事务部      点击率:


5月18日,“老龄化的法律应对”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巴黎第八大学医疗法及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办,法国驻华使馆法律处和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协办。

会议邀请了来自国内外70多位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围绕“如何借助法律应对老龄化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事务参赞Anthony MANWARING,巴黎第八大学副教授、巴黎第八大学医疗法及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成员Bénédicte BEVIERE-BOYER,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浩江分别作开幕致辞。

上午第一轮圆桌会议在石佳友的主持下,围绕“中国、法国与欧盟的老龄化立法:公共卫生方面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这一主题展开讨论。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杨立民,其报告主题为《“以法治孝”的传统承继与现代转型》。随后,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成华以《中国老年医疗保障制度立法现状评析》为题,指出在老年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推行有针对性的养老法律。

之后,巴黎第八大学副教授Bénédicte BEAUCHESNE发表了题为《欧洲积极的老龄化政策》的报告。来自巴黎第八大学的Bénédicte BEVIERE-BOYER基于法国老龄化政策,作了题为《法国老龄化的公共政策》的阐述,并为缓解中国老龄化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讲师易臻真的发言主题为《阳光·生命·心灵-中国城市养老的标准化探索》,她指出了中国养老服务标准化所面临的各类问题。最后,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的副教授姜影联系中国实际,进行了《中国养老保险现状与前景分析》的内容讲解。

第二轮会议主题为“老龄化与脆弱人群的法律保护(行为能力、监护代理等)”,本场讨论的主持人为图卢兹第三大学副教授Anne-Marie DUGUET。首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李霞结合老龄化问题严峻的背景,发表题为《失能前的预先规划:预先指示》的介绍。巴黎第十大学副教授Camille BOURDAIRE-MIGNOT的报告主题为《法国对老年人的法律保护》,她表示,希望医生及监护人能够尊重失能病人拒绝治疗的意愿。随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以《中国<民法总则>上的老年监护制度》为主题,提出了设立老年监护制度的倡议。巴黎第二大学副教授C-M. PEGLION-ZIKA根据《监护代理制度》的发言内容,指出应当给予老年人提前指定未来监护人的自由,并详细介绍了监护代理制度的操作模式。之后,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洁作了题为《论第三人为成年患者作医疗决定的法律规则》的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李俊作最后发言,其发言主题为《“虐”老与老年人的法律保护》。李俊教授指出,当前虐老现象普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虐老行为的舆论压力,完善老年人护理人员考评机制。

下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冉昊的主持下,以“老龄化、行为与财产”为议题的第三轮讨论正式开始。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朱明哲首先发表了题为《老龄化社会的代际平等-法哲学视角的观察》的报告。随后,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助理教授Jalila BACHRI进行了题为《法国和中国老年人的职业活动的规制》的介绍。南特大学教授Charles-Edouard BUCHER的发言主题为《老年人的预先财产规划》,从老龄化与财产相结合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老年人预先财产规划的原因与具体措施。

随后,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徐妍在关于《社区居家养老规范化管理》的介绍中提出,政府可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健全法律制度、培养专业性养老人才、结合大数据等举措推动社区养老的发展。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鲁晓明发言主题为《中国以房养老的问题与出路》,阐述了以房养老观念为中国老年人带来的便利与不便之处,并展望了以房养老的前景。最后,来自巴黎第八大学的Liza VEYRE发表了题为《法官在保护老年人财产方面的作用》的报告,指出法官在老年人财产保护方面可以起到预防、监管的作用。

在第四轮讨论中,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院教授、前院长Christine Chappuis首先介绍了本场会议的主题——“老龄化与临终关怀的法律问题”。随后,瑞士日内瓦大学讲师Eva BIERONSKI发言,其报告主题为《农村老年人:临终关怀的人权问题》。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张莉针对从“优生到优逝”的观点,与大家分享了其关于《老年人尊严死在中国面临的法律挑战》的看法。之后,瑞士日内瓦护理学研究员Sabah LATIF进行了关于《临终尊严:老年人社会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的主题发言。来自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的许耀明结合《台湾社会老龄化现象与临终医疗之法制:以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与病人自主权立法为中心》的内容阐述,介绍了台湾安宁缓和医疗与病人自主权利在老龄化问题中发挥的作用。

加拿大劳伦森大学法学院教授Henri PALLARD在《加拿大医疗辅助死亡:从罗德里格斯案到卡特案》的讲解中指出了在老龄化问题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医疗辅助死亡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来自巴黎第八大学的Astrid MARAIS根据《临终关怀:法国是何种法律架构?》的报告主题,介绍了法国临终关怀的法律框架。随后,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法学系副教授陈颖和里尔第二大学副教授Bérengère LEGROS分别作了题为《老年人尊严死在中国面临的法律挑战》和《生命伦理法的讨论:关于老龄化和临终关怀的辩论》的发言报告。

最后,法国弗朗什孔泰大学副教授Renaud BUEB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石佳友表示,此次研讨会不单只局限于法学范畴,还涉及社会、伦理等各个方面,并再次强调了重视老龄化问题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所带来的积极意义。

当前,老龄化问题正经历爆炸式发展,而本次多维度、多角度的探讨必将为缓解老龄化问题提供新思路,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建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美好社会。


(编辑:田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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