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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7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点击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关于2018

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关于2018年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本次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属于荣誉称号,是中国人民大学重要的学生奖励项目。

每名学生每学年在同一个类别内至多获得一项奖励。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三好学生”评审细则》《“优秀研究生”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在2017-2018学年有3个月及以上出国(境)学习经历但未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的,或者故意拖延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的,不得参评本次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

(二)以2018121日为时点,尚在违纪处分期的学生不能参评此次集中评审的学生奖励项目。在201791日以前违纪受处分、无明确处分期限的学生,参照学校最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类处分的受处分期限,从受处分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处分期限(此计算方式仅适用于此次学生奖励评审)。

三、评审程序

(一)校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公示,并将候选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二)校学生处组织对各奖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人选,在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各奖项获奖人选。

四、评审注意事项

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进行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各奖项评审细则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18年荣誉称号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班级具体推荐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处理。

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班于1220日(周四)上午10:00,将电子版“2018年荣誉称号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以“**班级荣誉称号推荐”命名,发送至icruc205@163.com邮箱;纸制版汇总表(班主任签字)交至开太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2605251

裴老师 0512-62600642


附件一:2018年荣誉称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三好学生”评审细则

附件三:“优秀研究生”评审细则



苏州校区学生事务部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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