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通知公告

苏州校区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通知

时间:2020-06-10       作者:党群工作部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率:


苏州校区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通知


2020届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重要凭证,是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的基本依据。苏州校区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流程

集中办理时间:20206

1、请各毕业班党支部书记汇总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于616日(周二)14:00前发送至校区党委邮箱suzhouxiaoqudj@163.com

2、校区党群工作部核实“转出表”是否存在错误信息,无误的,京内的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接转,中央及京外的开具纸质介绍信;

3、结合返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纸质介绍信(只适用于转出至中央及京外的)统一发给各党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发给党员本人。

二、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去向的正确填法

(一)介绍信抬头: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根据新的组织关系转接政策,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校区党委是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所以最新开出的介绍信落款章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委员会”。

组织关系转出应区分转出至京内(包括校内)、转出至中央及京外。“京内”是指转出到隶属北京市委的基层党委,包括转到校内的其他基层党委。 “中央及京外”是指转出到北京市委管辖范围以外的党组织。

校区党委隶属人大党委,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使用的是“党员E先锋”系统。目前,京内接转必须通过“党员E先锋”系统来转出(无需纸质介绍信);转出至中央及京外的,只能通过系统打印出纸质版的介绍信,然后凭借纸质介绍信转入新的党组织。各位党员一定要明确好是京内系统接转,还是中央及京外开纸质介绍信。

(二)组织关系去向:具体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

京内的组织关系去向需要精确到具体支部或是支部编码。

中央及京外的组织关系去向如若不明确的,可以填写“你处”。

关于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去向的正确填写,请仔细阅读就业单位的报到需知,或者询问该单位的组织部门、党务具体负责人,千万不能凭空臆测,或者仅仅询问单位的普通办事人员。一定要提前与接收单位联系,确保能够在有效期内接收。

(三)出国(境)、户档暂存学校的毕业生

毕业生党员如果所在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的,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两者都不接收的可以将组织关系暂留在校区党委的“管理职员与本科学生联合党支部”。因出国(境)留学将组织关系暂留在校区党委的毕业生党员,请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因未就业等其他特殊原因将户档暂存在学校的,组织关系也可先行暂留在校区,届时统一编入“管理职员与本科学生联合党支部”。组织关系暂留在校区党委期间,各位党员要积极配合支部工作,每月按时缴纳党费,每月参加线上主题党日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期间可以转出的,应及时办理转出。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或未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尤其是预备党员,不及时接转可能导致无法按期转正,丢掉党员身份。

三、关于纸质介绍信的几点说明

(一)介绍信的有效期

京内系统转接生成的电子介绍信和转出至中央及京外的纸质介绍信的有效期都是90,必须要在有效期内完成接转,否则需重新发起。

(二)纸质介绍信的补办、改办

1、党员要妥善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期转移组织关系,避免介绍信过期或丢失。

2、改办、补办组织关系,党员个人应向校区党委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报告材料。内容包括:改办、补办的原因、情况说明(丢失组织关系的要写检查,认识自己的问题所在);

2)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出具的个人政治情况材料;

3)原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纸质介绍信的回执

毕业生党员将纸质介绍信交给转入单位党组织后,请务必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党组织公章)返回给苏州校区党委。可发传真(传真号:0512-65979130),也可以邮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开太楼A402室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党委 张老师收,邮编:215123,电话:18896942235),也可以拍照发至szxqdangwei@163.com(注明班级+姓名)。

回执丢失的,请接收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已被接收的证明即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2-65979130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附件2班级(姓名)-转出-京内(校内)

附件3班级(姓名)-转出-中央及京外

附件4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

附件5组织关系暂留学校信息表


苏州校区党委

2020610




上一篇: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毕业十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2020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