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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苏州校区中法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2014-03-13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以及自愿转入下年级的2012级本科生。

一、转专业条件

(一)确有专长,更适合在中法学院其它专业学习。

(二)已修公共课的成绩应在“B”以上(不低于80分),专业课成绩在“C”以上(不低于70分),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转专业程序

(一)公布计划。本年度2013级各专业可接受人数均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

(二)学生申请。314日-328日,拟转专业的学生在本人“数字人大”账户内的相关页面进行网上申请,生成《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在中法学院网站/ 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中法学院)》,将两份审批表打印、签字并交至班主任。

(三)学生所在专业审批和推荐。41-410日,拟转专业学生的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中法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将通过审批学生的两份申请表报送苏州校区教学二部(中法学院教务部)。

各专业拟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

(四)接收专业考核及审批。411日-59日,接收专业根据接收计划和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并公布初选名单;组织拟转专业学生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课程为:

拟转入法语专业,笔试科目:法语综合、数学综合;

拟转入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笔试科目:数学综合、经济学基础;

拟转入金融学专业,笔试科目:数学综合、经济学基础。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再行通知。

最终绩点计算:总学分绩点占30%,复试成绩对应绩点占70%,满分4.0

(五)结果公布。530日前教务处将批准本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数字人大”系统公布。

(六)学籍变更。学期结束前,教学二部统一为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生以新专业身份修读下学期课程。

三、培养方案和学分

(一)学生转专业后,原则上应按新转入专业及年级教学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补修全部专业课程。

(二)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经学院认定后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

(三)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该学期全部修读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该生成绩册中,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四、本办法由苏州校区教学二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中法学院)》

中法学院

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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