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 学院新闻 国际交流

石佳友教授在留尼汪大学以“中国合同法的改革”为题做法文学术报告

时间:2017-09-23       作者:文/图 国际事务部       来源:国际事务部      点击率:


9月22日,应法国留尼汪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学院的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语国家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博士在留尼汪大学法律与经济学院以“中国合同法的改革(La réforme du droit des contrats en Chine)”为主题,以法文做了学术报告。

讲座开始之前,留尼汪大学孔子学院院长、经济学院教授Nicolas Moreau先生简要介绍了此次讲座的背景,他表示,这是本次孔子学院庆祝“孔院日“序列活动的重要环节;他还对主讲人石佳友教授的学术经历进行了介绍。随后,留尼汪大学法学院前院长Jean-Baptiste Seube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Seube教授指出,法国合同法刚刚在2016年进行了大幅修订,这是法国民法典自2004年庆祝其二百周年诞辰后所开启的”再法典化“进程的延续。中国目前在致力于制定其民法典,其中的重要任务是修订其原有的合同法,这也相当于是一项”再法典化“的盛大工程,十分令人瞩目。今天主讲人以此为题发表学术演讲,介绍中国的思考和经验,对法国法学界也应该会有启发。

在东道方的介绍之后,主讲人石佳友教授首先对留尼汪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学院就此次讲座的热情邀请和精心组织表示了衷心感谢。随后,他发表了其学术报告。在导言部分,他介绍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背景、缘起、重要意义、工作方法以及已经取得的重要进展。他表示,民法典编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编纂立足于现有的立法和司法经验,而不是全部推倒重来;另外,法典化必须要完善现行法律中的不足或缺陷,进行必要的革新,不能是简单的汇编;2017年《民法总则》的通过标志着两步走战略中第一步战略的顺利实现。目前的任务是集中于民法典分编的起草工作。他也谈到了关于是否设立债法总则、是否设立人格权编等有关的争议。他还介绍了近年来中法民法学界围绕民法典问题在中法两国所进行的多次研讨和交流活动。

石佳友教授接下来报告了《民法总则》法律行为部分基于比较法经验的主要创新。包括:意思表示的解释、隐藏行为制度,显失公平、第三人欺诈与胁迫、胁迫时效的起算点、法律行为的撤销与无效、无权代理与超越代理权、时效等制度。他指出,基于大量的比较法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民法总则》在法律行为部分进行了诸多的制度创新,对此前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十分有益的完善与修订。

随后,石佳友教授重点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分则起草的有关争议和初步成果。他分别阐述了缔约中的“格式之战”、履行不能、情势变更、不安抗辩权、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当得利的返还、代位权与撤销权、准合同等制度。最后,他强调指出:鉴于本次法典化工程的各项条件约束,中国立法机关所采取的法典编纂的思路是一种现实主义的路径;法典化不仅要从现有的立法出发,尤其需要对司法性渊源进行理性化的操作,确保纳入民法典的司法渊源与民法典整体框架的逻辑一致性;法典化进程中比较法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比较法经验成为本国立法质量最直接和最为有用的参照与检验工具。

在石佳友教授的报告结束后,Jean-Baptiste Seube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从石教授内容十分丰富和富有启发的报告中可以看出,中法两国立法者面临一些相同的挑战,采取了十分类似的立场和考虑;在提升契约效率的同时,必须促进契约正义,防止契约异化为强势方奴役弱势方的法律工具。法律制度的改革必须立足于本国的法律传统,结合本国的司法实际;当然,也必须考虑到法律规则的国际发展趋势,接受比较法的检验。他认为,石佳友教授的报告十分精彩地揭示出这些方法论层面的基本问题,中国同行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对于法国和欧洲同行无疑是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在Jean-Baptiste Seube教授的评议结束后,参与讲座的教师和学生踊跃发言,分别就民法典的边界、消费法与民法典的关系、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分、债法总则功能的替代、权利滥用原则的适用、基本权利的横向效力问题、人的尊严等问题,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互动。讲座最后在听众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讲座结束后,石佳友教授还与留尼汪大学副校长Anne-Françoise Zattara-Gros教授、Nicolas Moreau院长及Jean-Baptiste Seube教授进行了工作会谈。石佳友教授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英文中国法硕士项目、法语国家法制研究中心及苏州校区中法学院的有关情况,并就学生交流提出了建议;Anne-Françoise Zattara-Gros表示十分赞同。双方还就教师交流、合作研究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形成了初步共识。

留尼汪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于奇智教授、外方执行院长管美玲女士出席了本次讲座。此前,留尼汪大学法律与经济学院院长Jean-Marc Rizzo教授、法律研究中心主任Cathy POMART教授等负责人会见了石佳友教授,双方就未来的有关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留尼汪岛是地处非洲印度洋地区的法国海外省;留尼汪大学是印度洋地区唯一的欧洲大学,该校是一所发展十分迅速的综合性大学;该校的主要专业有四大类别:艺术、文学与语言;法律、经济与管理;人文与社会科学;科学、技术及健康。

(编辑:华贝)



上一篇:苏州校区举行2017年秋季学期留学生开学典礼
下一篇:Fromarsac首席执行官Jean-Baptiste van Elslande任2015级中法学院学生企业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