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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务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19-07-05       作者:教务部       来源:教务部      点击率:


2019 年 2 月 22 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 2018-2019 学年第 18 次校长办公会修订通过。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中法学院异地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现对带有普遍性的教务常见问题做出解答。本解答主要涉及中方教务,法方课程以及学位相关问题以法方合作院校相关规定解释为准。如仍有其他问题,请至开太楼A308 教务部办公室咨询。

一、中法学院本科生基本学习年限是几年?最长学习年限是几年?

答::中法学院本科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中,休学不计入基本学习年限,但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二、中法学院本科生在读期间,存在多门课程不及格的情况,学院会给予何种处理?

答:教务部每学期会对所有在读学生的不及格成绩(不含应修未修)进行统计梳理,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1.中法学院本科生所修课程(包括培养环节)考核不及格累计超过8学分的(已经重修并及格的课程不再计入),给予成绩预警处理;

2.中法学院本科生所修课程(包括培养环节)考核不及格累计超过 20 学分的(已经重修并及格的课程不再计入),原则上给予退学处理。

三、如何理解中法学院本科生毕业、结业与肄业?

答:中法学院本科生在读时间达到其基本学习年限(4年)的,由学校教务处以及校区教务部组织对其进行毕业审核。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2.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应修未修、不及格课程(包括培养环节)累计不超过20学分的,按结业处理,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3.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应修未修、不及格课程(包括培养环节)累计超过20学分的,予以退学,学校颁发肄业证书。

四、中法学院本科生结业后如何取得毕业证书?

答:结业的学生,可以在结业后、最长学习年限内,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以旁听的方式修读未修或未通过的课程(或者培养环节),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结业学生若在修读课程(或者教学环节)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换发毕业证书资格。

五、中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学年赴法学习有何要求?不参加赴法学习能否取得中方学位、中方毕业文凭?

答:第三学年赴法方合作院校交换学习的法语语言要求为TEF考试B1及以上成绩、或者TCF考试B2及以上成绩;同时还得通过法方合作院校的相关审核。 赴法学习是中法学院本科生的基本培养环节,根据学校规定,不参加赴法学习培养环节的学生不授予中方学位、不发放中方毕业文凭。

六、中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学年因未达到赴法学习的语言要求而不能赴法学习,如何处理?

答:中法学院对第三学年因未达到赴法学习的语言要求而不能赴法学习的学生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案,由学生自愿选择:

1.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建议学生于第三学年休学一年。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学生不能选修校内的任何课程,但可以旁听部分课程,准备TEF/TCF考试。一年内,学生需达到出国语言标准,于第四学年赴法学习,第五学年回到国内,修读培养方案上原大四的课程和培养环节。第五学年结束前,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对学生进行毕业审核;

2.学生第三学年继续在苏州校区学习,正常缴纳学费。第三学年,学生可以修读培养方案上原大四课程和培养环节(毕业论文以及按规定不能在第三学年修读的课程除外,毕业论文必须在第四学年撰写)。第三学年达到出国语言标准后,学生于第四学年赴法学习。第四学年结束前,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对学生进行毕业审核。

七、中法学院本科生不及格课程如何重修?

答:每学期初,教务部会发布重修选课通知,原则上所有当学期正常开课的课程都可以申请重修。申请重修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错过以后不能再申请补选。

八、中法学院本科生赴法学习期间,可以选课重修吗?

答:学生赴法学习期间,可以申请重修国内课程,但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该课程授课教师同意学生通过自修方式重修;

2.根据学院选课通知,在相应时间自行提交重修申请,并在系统进行重修科目选课;

3.必须回国正常参加该课程考试,若选课又不能参加考试,以不及格处理。回国参加考试的往返差旅费由学生自行

承担。

九、中法学院本科生需重修的课程性质、学分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以该本科生入学时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十、中法学院本科生能否通过重修的方式对成绩不理想的课程进行刷分?

答:根据学校规定,已经及格的课程不能再进行重修。

十一、中法学院是否还组织补考(清考)?

答:根据学校规定,所有不及格课程必须通过重修的方式取得成绩,中法学院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清考)。

十二、中法学院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答: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达到基本学习年限(4年),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毕业审核。从2020年开始,学校不再允许本科生延期毕业。


若本解答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附件: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苏州校区教务部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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