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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的通知

时间:2014-11-20       作者:教学二部       来源:教学二部      点击率:


关于中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的通知

学年论文是中国人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院201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撰写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论文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年论文写作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指导教师

学院根据学生人数选派学年论文指导教师(详见《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简介》(附件1))。请各位同学根据指导教师介绍以及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方向选择并填写《学年论文指导教师填报申请表》(附件2),由班长于1124日前统一提交到开太楼A308办公室。每位同学可按优先次序填报两名指导老师,学院将根据填报结果最终确定每位同学的指导老师。原则上每位老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4名。

二、论文写作

学年论文应在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确立题目后认真写作,详见《中法学院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具体论文封面、格式、日程安排等请仔细阅读附件4、附件5

三、论文完成时间

2011级学年论文最终提交日期为2015320日(需此日期前完成论文写作、印制及指导教师评阅等工作)。

学年论文相关详细安排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联系中法学院教务部。联系电话:0512-62605812

附件(点击下载):

1.《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简介》

2.《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

3.《中法学院学年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4.《学年论文的写作格式及装订要求》、《学年论文封面》、《学年论文写作提纲审阅表》、《学年论文指导教师成绩评定表》

5.《学年论文日程安排》

中法学院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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